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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-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

2019-10-22

  10月19日获悉,山西省交通运输厅、省公安厅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通知,将进一步加强车辆运输车超长违法运输行为的治理。其中,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,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。

 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运管机构、公路管理机构,将加强对本辖区整车物流企业的监督检查,督促辖区内整车物流企业合法装载运输,对违法次数多、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。同时,强化对乘用车集中装车点、物流场站、乘用车制造企业生产厂区的源头监管,严禁不符合装载要求的车辆运输车出厂上路。对于指使、强令车辆运输车驾驶人超长装载运输乘用车的,将按相关规定,依法责令改正,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 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,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;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驾驶人,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。此外,我省将把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的车辆运输车、驾驶人、整车物流企业,以及指使、强令车辆运输车驾驶人违法运输乘用车的企业,纳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。